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消除白色污染的“禁白令”规定,从1999年至2001年三年之内全面禁白。如今,发泡塑料餐具却仍占据市场一隅,“禁白令”的实施情况不能不令人关注。
目前,南京市除了一些超市和大餐馆之外,发泡塑料餐具仍是餐饮业饭桌上的主角,在路边的小饭店里使用发泡塑料餐具更是司空见惯,即使在一些执法单位的门口也可见其“身影”。更有甚者,在南京一些热闹地段的小吃摊上,有的摊主竟然在泡塑料餐具外套上一只透明塑料袋盛装食品给顾客食用,顾客吃完后,摊主把塑料袋扔掉再换上一只塑料袋,接着使用这只发泡塑料餐具。这种本该消除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竟然多次使用,仅是塑料袋一次性使用,摊主真是把餐具使用成本降到了最低。在这里,“禁白令”没有正真获得执行。
最初,当国家颁布的“禁白令”下达后,环保餐具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催生出来,仅南京当时就有30多家,而今,这一些企业有60%已不存在了,留下来的也不再风光。目前,南京只有两家比较大的环保餐具生产企业,但也是艰难地维持着。这两家企业虽然还可以给国内的超市和快餐行业提供环保餐具,但其实是外销,接受国外的订单是他们生存的主要支柱。如果仅靠国内市场,他们很难生存下去,但是,抢占国际市场又将增加成本,所以只能维持目前的状态。如果有关部门再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曾轰轰烈烈的“禁白”运动可能要中途搁浅了。
当时颁布“禁白令”时,大家都举双手赞成。应该肯定,几年的“禁白”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还是屡屡出现反复,甚至会出现倒退现象。 .
难以“禁白”的原因何在?笔者浅析如下:一是执法主体不明。目前全国不少地方的“禁白”工作采取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措施。城管、市容、环保、工商、经贸等部门都在抓。但由于政府缺乏明确的“禁白”主管部门,结果导致“禁臼”工作的牵头、策划、监督、管理、查处等具体行动,各部门各行其是,造成了“打擦边球”、“都管都不管”的状况,以致禁而不严,禁而不止。二是执法不严。目前,生产、使用发泡塑料餐具的大都是小企业和个体户,执法部门在查处时往往处罚力度不到位,不够严,难于重责重罚。同时在认识上也存在着差距,有的人觉得使用发泡塑料餐具的危害没有这么严重,何必处罚得这样厉害?更不可思议的是“走过场”,“眼开眼闭”的情况出现。三是推广使用环保餐具缺乏力度。GBl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1999年11月19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该规定要求替代餐具按降解方式,原材料和生产的基本工艺分成两大类、五种类型;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成效欠佳的教训。然而,几年来对该标准所做的总结、研究、分析和修正都不够深入,没有真正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加以改进和提高,结果,没能使替代餐具提高竞争力,最后导致其无法大范围推广使用。有些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还钻某些邻近省市“禁白令”政策上的空子,投机取巧,妨碍和干扰“禁白”工作。四是“禁白令”的相应政策没跟上。政策是导向,一个好的结果必然依赖于好的政策。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发明的发泡塑料餐具具有质轻、保温、卫生、方便等优点。虽然当时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较高,价格较贵,但依靠政策的扶持才快速地发展起来,并使用了二三十年乙现在,发泡塑料已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如果没有包括行政、经济、法律上的政策扶持,改变替代餐具在价格上的竞争劣势,要取而代之尚需时日。因此,“禁白令”要继续弓I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加强舆论宣传,政府也要加强研究,并出台相应对策,加大处罚力度,使“禁白令”真正成为“禁白”的战斗号令和行动指南,从而消除“白色污染”,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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