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决定书显现,安庆市宜秀区皖缘塑业包装厂未获得出产许可证而私行出产列入出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一次性餐具(饮具)且假造出产许可证标志。安庆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给予行政处分如下:责令中止出产;没收违法出产的产品;处违法出产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计贰万伍仟肆佰零肆元玖角(¥25404.90元)。
企业未获得出产许可证而私行出产列入出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一次性餐具(饮具)且假造出产许可证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给予行政处分如下1、责令中止出产;2、没收违法出产的产品;3、处违法出产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计贰万伍仟肆佰零肆元玖角(¥2540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