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 2017/752。(EU)10/ 2011发布以来,已历经7次修订,前5次的修订版本均是针对EU10/2011法规里的附录1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修订。第6次修订法规(EU)2016/1416澄清和纠正了一些定义,并重新对塑料重金属迁移的限制和特定迁移的测试条件做了调整和增加,另外也更新了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EU) 2017/752 是(EU) No 10/2011的第7次修订案,再次加入6种授权使用物质,新增重金属镍的迁移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全面迁移的食品模拟物,并澄清之前法规中的详细要求和修正了一些用词表述。
(EU) 2017/752新法规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在其发布 20 天后直接生效,该法规将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生效。
该法规有一个执行缓冲期,对于之前申请符合(EU)2011/10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8年5月19日,并且可以到库存清完。
对于编号为1055的新增物质α-生育酚乙酸酯,增加注解24,该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验证其是否满足法规第11条第3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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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EU) 2011/10的附录Ⅲ的第4点被以下内容替代,修订后进一步明确预期接触各类食物的食品接触制品全面迁移试验指定的食品模拟物。
(EU) 2011/10 附件Ⅳ符合性声明应包含信息中,第8(iii)点关于材料或制品的使用规范,将“食品接触表面积和体积比”改为“经验证的最严苛的食品接触表面积与体积比”。
针对此次欧盟大幅度修订食品级塑料制品的法规,Intertek天祥集团提醒企业应及时根据法规修订做积极应对,避免出现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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