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包装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安排对食品包装用(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100家公司制造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9%。
检查依据成果得出,大型出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出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1%,产品质量存在较多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是有部分产品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残留量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则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中溶剂残留总量10mg/m2,苯系溶剂残留量2mg/m2。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残留量是反映制品包装膜、袋中残存的溶剂量。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严厉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对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期限整改。一起,发布检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持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盯梢检查,进一步促进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职业全体质量水平的逐渐的提高,为广阔购买的人发明定心满足的消费环境。
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