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规范委同意发布的《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食物和化妆品》国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规范对食物和化妆品出售包装的空地率、层数和本钱等目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则。一起,针对饮料酒、糕点、保健食物、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峻的产品,规范目标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其间过度包装涉及到层数、包装空地率、本钱、原料、规划等问题。
“规范”规则了约束产品过度包装——食物和化妆品部分的根底要求、定量要求和定量目标核算方法,对食物和化妆品出售包装的空地率、层数和本钱等三个目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则,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地率小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一切包装本钱总和不允许超出产品出售价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