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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外邮寄购买将被罚款!海南“禁塑”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 2024-03-10 21:24:15 |   作者: 食品用塑料复合膜卷

产品介绍

  12月1日,海南省“禁塑令”开始实施,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开展“禁塑”执法大行动,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当天,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0人次,针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零售等重点领域,共检查企业1909家,对25家涉嫌违反“禁塑”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涉案货值5240块钱,同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袋、垃圾袋及餐具进行查扣,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南“禁塑”禁什么?如何替代?个人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否会被处罚……

  今年3月,海南省首批纳入禁止范围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主要为: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和垃圾袋;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同时妥善衔接海南省禁塑工作,今年8月,海南省发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充实施方案》),并配套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名录》,将超薄农膜、一次性刀叉勺、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洗护用品等品类纳入限制范围。

  目前市场上确实有很多所谓可降解塑料袋或环保塑料袋等,但是其中有很多是在传统塑料中(例如PE或PP)加入淀粉或光敏剂、氧化剂等助剂加工而成,此类塑料制品确实能加快崩解的速度,实现视觉上消失的目的,但是只能实现崩解,进而会造成微塑料污染,对环境能够造成更大危害。

  市民朋友能够最终靠塑料袋上的标识进行辨别,如果是2号或4号均为聚乙烯,而非全生物降解。

  全生物降解塑料价格上比普通塑料制品要贵,普通PE或PP价格大致在每吨8000元至11000元,而全生物降解塑料PBS/PBAT价格在每吨22000元至25000元。

  具体到制品,同等规格的PE塑料袋为每个0.5元,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约为每个0.8元至1元。但随着规模效应的作用,全生物降解塑料价格还存在比较大的下降空间。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落实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全省“111999”工程,在行业内推广应用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及电子运单。同时,快速推进可循环中转袋应用,督促企业淘汰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开展省内同城快递业务可循环可折叠包装应用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电子运单、“瘦身胶带”使用率均超过99%,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超过1000个,全省寄递企业购置可循环可折叠包装超过2万个。

  问:全面“禁塑”后,个人购买、使用已列入名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或通过邮寄方式从岛外购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否会被处罚?

  答:在处罚方面,按照《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提供使用或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根据真实的情况在《规定》第二十条至二十七条对销售、运输、储存或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并对单位和个人、经营者和其他主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区分。

  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海南本地单位和个人通过邮寄方式从岛外购买违禁产品,也将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答:在奖励方面,对于在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表彰、奖励。

  全生物降解塑料是指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或/和甲烷、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

  为方便公众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辨别,海南省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对在海南销售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做出规范,要求在商品包装上标注电子监管码(二维码)和产品成分的标识,公众可通过电子监管码和产品成分的标识来辨别。

  海南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正协同推进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目前,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预计到年底可形成膜袋类产能每年3.2万吨,餐饮具产能约每年1.1万吨。

  同时,海南省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预计投资总额逾24亿元,将于2022年至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

  此外,海南省推进材料产业研发创新,推动中科院理化所在海南筹建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推进降解塑料前瞻性技术探讨研究、新产品技术开发和检验检验测试能力建设。

  海南省推进农膜回收,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将农膜回收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2019年全省使用农膜约7388.21吨,共回收废旧农膜6433.1吨,回收利用率达87.1%,比全国75%的目标要求高出12个百分点。截至今年10月,全省共回收废旧农膜6156吨,农膜回收率达83.3%,提前完成80%的年度回收任务。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产品以及可以重复使用的产品能作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目前上述类别的替代品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可以满足公众日常生活需求。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和布制品等是目前主要的替代品种类,但是随着科技进步,新型产品将层出不穷,只要符合可循环、易回收和生物降解要求的产品均可当作潜在替代品种类。

  海南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旨在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减少塑料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倡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依赖和需求。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目前省内外企业通过海南省禁塑信息管理平台报备企业共42家,其中省内企业7家,符合上市销售规定。

  截至10月底,海南赛高、海南创佳达、海南诚佳美、海南绿袋子、海控环保科技、中科信晖新材料、金塑环保等省内已投产的7家企业共形成一次性全生物降解膜袋约2.48万吨、餐饮具约1860吨、改性粒料约4800吨的年产能。同时,海口、澄迈、洋浦等多个在建项目也进展顺利。

  海南省还积极打通供销渠道,将省内替代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与产品信息告知各大型商超,打通销售渠道。截至10月底,省内生产企业已销售420余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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