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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物经营者标准运用食物包装用塑料奉告书
时间: 2024-03-14 10:16:00 |   作者: 行业新闻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消除食物安全危险危险,实在保证大众饮食安全,依照《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江西省鹰潭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就标准运用食物包装用塑料向全市食物经营者发布奉告书。要求:

  一是收购运用食物包装用塑料时,严格执行《食物安全法》“直接进口的食物应当运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出售无包装的直接进口食物时,应当运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东西和设备”等规则。

  二是收购食物包装用塑料时,要执行进货查验准则,查验并留存食物包装用塑料供货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保存每笔购物(进货)凭据。

  三是依照食物安全国家标准GB4806.1-2016规则要求,仔细查验所收购、运用的食物包装用塑料最小出售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注明“食物触摸用”“食物包装用”或相似用语,或者是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未注明的须留存标有“食物用”等字样的外(大)包装或印有产品信息的说明书或随附文件。

  四是禁止运用没有合法来历、无合格证明文件、标签标识信息不全的塑料盛装直接进口食物。禁止运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运用工业塑料桶(盆)盛装食物、水。

  鹰潭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运用塑料盛装直接进口食物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查看,一经发现运用非食物级塑料盛装出售直接进口食物行为的,将根据《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令和法规予以严峻处分。(通讯员 吴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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