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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天(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垃圾分类的所有的环节做出了具体管理规定,并提出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的人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那么,新《办法》实施后,郑州市场上是否仍有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餐饮店一次性餐具提供是否有啥变化?
根据新《办法》规定,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产生;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的人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主动向消费的人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鼓励其他场所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在去年9月24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还曾下发通知,决定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含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餐饮堂食服务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旅游星级饭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为探访新《办法》实施前后,市场上是否仍有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2月28日、3月1日,大河报·豫视频走访郑州市几个市场的多家门店发现,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仍有销售;且在销售一次性塑料袋、餐具等塑料制品中,还有不少“猫腻”!
在郑州市陇海市场,记者看到有多家店铺仍在销售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所有的一次性塑料袋都被装在一个约1.2米高的编织袋内,不少外包装上没有标识。塑料餐具则被装在纸箱内,仅用透明塑料分散包装。
在其中一家店铺内,当记者表示想要买一些小塑料袋时,店老板先向记者推荐了一块钱一扎的,一扎数量50个左右。其间,当记者询问这些塑料袋是不是可降解的塑料袋时,店老板忍不住笑着说:“一块钱,还想买可降解的塑料袋!”
之后,当记者又表示想买些好点塑料袋,自己在家中使用时。店老板则又向记者推荐了一款更好点的塑料袋,三块钱一扎,一扎数量约60个左右,但仍是不可降价的一次性塑料袋。
这位店老板在推荐时说:“三块钱一扎的用的都是原料,没有添加回收废料,自家用会好点。一块钱一扎的都添加有回收的废料,你也必须要知道哪个会更好。”
另外,还有塑料餐具,如:汤勺、杯子等,也是有不同价位和不同质量,越便宜的回收废料越多,且都是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另一家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店老板还和记者说,他之前也进过可降解的塑料袋,但是成本过高,一直卖不出去,之后就没有再进过货。“卖了二年,都没卖出去,最后袋儿都降解了,货都没法儿退!”
此外,记者还在市场看到,绝大多数菜贩、水果摊等商户仍在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菜摊上、水果摊上、熟食店里到处都能见到悬挂的一次性塑料袋;且基本上没有一位市民主动提出要求商户提供可降解的塑料袋,只有很少一部分市民使用的是自带购物袋。
走访中,记者还在郑州市黄河路、棉纺路、商城路、南关街等道路上的餐饮店、小吃店内看到,大部分商户仍在使用一次性餐具,且不少店铺在外卖打包时,仍是直接将一次性餐具放入打包袋内。只有很少一部分商户是在询问顾客后,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在郑州市黄河路上的一家小吃店内,收银台上塑料筐中,放有不少一次性筷子,顾客点餐后,就可以直接拿取一次性筷子,等待就餐。店内餐桌上的筷筒里,也放有普通筷子,但大多数顾客仍选择使用一次性筷子,收银员也没有主动询问提供。
在郑州市商城路上一家餐饮店内,打包外卖的店员仍是将一份份一次性餐具,直接装进打包袋中,等待外卖小哥取走。其间,记者在其粘贴在橱窗上几个外卖单上,也没看到有人备注“需要一次性餐具”。
虽然不少餐饮店仍是“我行我素”,但是也有少部分餐饮店做到了主动问询。如商城路上的某连锁快餐店,其店员在为顾客准备餐品,或为顾客打包餐品时,都会主动询问顾客是不是要一次性餐具。其间,也不少顾客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
此外,几位近期刚住过酒店的受访市民和记者说,他们在住酒店时,像大型连锁酒店房间内已无一次性日用品,一部分酒店会在顾客入住时,主动问询要不要;另一部分,则是要顾客打电话到酒店前台,主动去索要。只有少部分地市的小酒店房间,仍放有一次性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