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绿会法令部就外卖渠道一次性塑料餐具污染问题招集专家、学者、律师进行了研讨。来自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教师宣布了如下定见:
本案被告行为至少触及:订餐界面没有是否挑选运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购物袋的选项;免费供给塑料购物袋;常态供给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包装物,数量巨大,遍布全国,其间部分塑料为不行降解塑料,也没有依照国家规则施行处理、收回及陈述等职责,致使其间的适当一部分终究进入天然(刘建国教授团队的实证研讨可认为证)。其间部分行为现已优化或改善,部分行为共同继续至今并处于继续状况(行为继续状况)。
主张:依照行为类型及其继续状况适用行为时的国家规则。比方,免费供给塑料购物袋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约束出产出售运用塑料购物袋的告诉》(〔2007〕72号)“二、施行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准则”之“不得免费供给塑料购物袋”的规则;常态供给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包装物的继续时间最长,违反了不同时期的多种国家规则,如处理、收回及陈述职责,不得运用不行降解塑料……
2.关于当即中止出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告诉(国家经贸委,2001);
5.关于进一步展开“限塑”整治作业的告诉(工商市字[2009]41号);
6.关于会集展开集贸(农贸)商场“限塑”整治举动的紧急告诉(工商市字[2009]116号);
7.关于进一步强化集贸(农贸)商场“限塑”整治作业的告诉(工商市字[2011]151号);
8.关于会集展开约束出产出售运用塑料购物袋专项举动的告诉(发改环资[2011]1399号);
9.废塑料加工运用污染防治办理规则(环境保护部、开展变革委、商务部,2012);
11.关于深化约束出产出售运用塑料购物袋施行作业的告诉(发改环资[2013]758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管理的定见(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改环资〔2020〕80号);
13.关于厚实推动塑料污染管理作业的告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分,发改环资〔2020〕1146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范畴塑料污染管理作业的告诉(商务部办公厅,商办流转函〔2020〕306号);
15.商务范畴一次性塑料制品运用、收回陈述方法(试行)(商务部,2020年第61号);
而《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5〕1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民法典》(2020)等,关于“现已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恳求判令被告承当生态环境危害职责;关于“具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危险的污染环境、损坏生态的行为”,恳求判令被告承当危险防控的职责,包含行为制止及依照新的国家规则施行职责(统观全球及我国,“限塑令”趋于严厉)。其间,后者是要点。也由于被告部分行为继续至今,因此能够适用新法及新的其他国家规则。新法对塑料进行了清晰的规则,而此前的固废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出产促进法等没有清晰规则。
在清晰证明送餐废物很多进入天然的前提下,假如不能证明直接因果关系,能够依照商场占有比例确认职责比例。